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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旁观组“屌丝”起源于何时何处?“屌丝”为什么如此流行?“屌丝”为什么引起如此大的争议?“屌丝”文化蕴含着什么样的精神?“屌丝”为什么没被新闻媒体“马赛克”处理?请关注《丢丝的世界》

 
冯小刚戏说新语“屌丝”二字,激起千层浪。
 
屌丝一词,通过查询Google trends可以知道,从出现至今只不过两年不到的工夫,但其在网络上的使用已经蔚然成风。传播广了,对这个词的解读就出现了分歧。自称为屌丝的人将这个词用于自嘲,但嘲讽面很宽,涉及到经济上,政治上,个人形象等种种或主观或客观的劣势都可以用“本屌丝”来指称自己。当屌丝被用来指称他人的时候,大部分情况下,这个词泛指低收入和低政治地位群体,个别时候尤其当涉及到个人时,则可能是谩骂。
 
虽然还有相当一部分女网友自称为“女屌丝”,但由于屌丝这个词直接使用男性外生殖器“屌”字,肯定也招致了很多人的反感。现在的情况是,喜欢这个词的人把它经常挂在嘴边,厌恶这个词的人则会感到非常困惑。
 
所以,引爆一次网络大讨论自然就是一件好事。正本清源,还屌丝以本来面目,这将有助于推动媒体深入思考,发展社会大众普通能接受的网络语言文化。
 
美国的新闻报导如果涉及到男性生殖器,都只限于使用学名penis,其它的俚语化称呼属于profanity (curse words),一般都不用,在电视中则会被哔哔bleep掉。在电影中是有,那都是R级电影。
 
当代中国文学也讲究用谐音字取代有不雅字出现的词汇。“逼”和“操”最初即用来替代“屄”和“肏”,因为同音听起来还是不雅,又用近音字加以替代,如用“牛掰”替代“牛逼”,用“我靠” 替代“我艹”。这些近音字部分是从方言中化用过来。
 
那么,“屌丝”这个词为什么没被新闻媒体“马赛克”处理?我认为一是因为这个词窜红太快,家喻户晓之际,媒体误以为这个词已经被大众所接受,就可以放心地使用了。二是因为新闻媒体体制僵化,吸引不到优秀的青年人才,所以干脆对网络语言照搬挪取,这样取悦了网友,自己也省心省事。
 
我个人并不满意“屌”字给阅读和交流带来的尴尬与不便。有些报章用“吊丝”来替代。我觉得,既然要在书面语言上替代“屌”字,其同音字“吊”也没什么利用价值。我尝试用广东话音的“丢”字来组合成“丢丝”一词来代替“屌丝”,又谐音“丢失”,有一些“迷失”的意思。请大家耐心感受一下。
 
屌丝(以下替换为丢丝)一词起源于百度贴吧李毅吧。李毅吧又称D吧或帝吧,吧内会员自称为“毅丝”,却并不是前国足球员李毅的粉丝。当时李毅有一些傲慢乖张的言辞,大家看着不爽,于是聚到一起来讽刺李毅的言论。随着大量文字和ps精英的加入,D吧诞生了一批优秀的恶搞作品,迅速打开了知名度。D吧的讽刺对象也逐渐扩大到了各类名人,如之后的李宇春,罗玉凤,郭敬明等。在此过程中,毅丝创造出了大量的网络热词,说D吧是青年网络语言的风向标并不为过。
 
毅丝大多数都是年轻人,并且现在有更低龄化的趋势。大家虽自称毅丝,但却并非李毅的粉丝,内心所“粉”的是恶搞文化。以毅丝自居,实际上就是一种去偶像化——将偶像异化,以达到一种身份的表征。毅丝热衷于恶搞不符合D吧审美主流的偶像,其中又以李宇春为最。毅丝与李宇春的粉丝“玉米”形如水火,几经爆吧战仗。
 
不能说毅丝心中没有偶像,只不过他们并不愿痴迷地崇拜。虽然李宇春与毅丝本来并无瓜葛,但玉米对李宇春的“宗教式”崇拜,让毅丝很不屑。与其说毅丝在恶搞李宇春,不如说他们是在恶搞玉米对李宇春的偶像崇拜。所以,玉米和毅丝之间的真正矛盾,并不是在于对李宇春个人魅力的评价,而是在于粉丝应该如何欣赏偶像这个态度问题。
 
在wow魔兽世界吧和D吧发生纠葛的岁月里,最初丢丝被用作谐音来讽刺毅丝的另一称呼“帝丝”,之后却被毅丝欣然笑纳,用来自嘲。比如说,很多毅丝在吧内聊天,开口就是本丢丝如何如何。丢丝之丝,并不是毛发的意思,而应作粉丝来理解。更简单地看,“丝”其实已经演变成类似于“者”之类指代人的助词。所以丢丝看似把男性生殖器挂在嘴边,其实也已经将其异化,在吧内语境中丢被引申为卑微物或卑微的自我。本质上,丢丝和毅丝这两个称谓并无区别,但丢丝更俗,更火爆,更吸引人的眼球。丢丝更直接地表达出以自己为中心的偶像观,还有些“我笑他人看不穿”的幽默意识蕴含于其中。
 
“自嘲”作为解放自卑感的心理暗示,在中国文化中非常重要。谦辞在古汉语中的应用也很普遍,但到了现代白话,使用频率变得很低,于是人们在运用中就会犯一些错误。比如说,老婆如果挪用专属于老公的谦辞,把自己称为“贱内”,就成了笑料。古时称呼自己为“小人”可以,但称呼别人是“小人”,那就是侮辱了。丢丝用作自嘲谦称,或是D吧内笑骂,这才是正确的语文。如果脱离了D吧这个特殊语境,对一个叫自己丢丝的人,是不适宜反称其为丢丝的。
 
周杰伦在普及“丢”字的工作中功劳很大。台湾流行用丢来形容很“拽”,很酷,很傲气,很厉害。这也正符合毅丝骄傲的气质。所以,最初丢丝承载的自嘲能量并不大,而不自嘲的词汇并不是网友需要的。
 
从Google trends可以看出,丢丝一词的热度和“高富帅”几乎同步。与某些明星偶像不同,“高富帅”这个词就是作为低收入阶层网友的靶子而诞生的。恶搞“高富帅”的态度,毅丝和网友非常地一致。于是,有自嘲意味的丢丝作为“高富帅”或“白富美”的对立群体开始被毅丝之外的网友广泛接受,而另一些网友的发明如“穷矮矬”之词就没有新意,不够流行。
 
这样,丢丝的含义开始不断延伸,就出现了本文开始所展示的解读分歧。更有冯小刚,完全不了解青年人的文化语言,妄加置评,只能“贻笑大方”(贻笑大方其实仅用于自谦)了。
 
冯小刚对丢丝这个词的不屑在于他觉得太俗。他认为,你自嘲可以,但不能这么作贱自己,而且用这么不雅的字。“屌”字不雅,我是赞同的,所以我尝试用“丢”来避开“屌”字,认为喜欢丢丝称谓的群体在自我表达上有些迷失。冯小刚认为用草根这个词来自嘲要好得多。但事实上,草根 (grassroots) 指代的是社会政治地位比较低的那一部分群体,中性偏褒义,而丢丝更侧重于心理状态,而且使用者自觉站队,高富帅也有用丢丝自嘲的权利。只有字面上呈现贬义的词才能用来自嘲。草根不自嘲,不涉及偶像观,和丢丝是截然不同的词汇。
 
丢丝一词的流行反映的是年轻一代以俗惊人的作风,更反映了当下社会贫富差距扩大,高低收入阶层的尖锐对立。在无限愤慨之下,网民们只得用看上去有些“贱”的方式来自嘲。丢丝们不是说自己生而卑微,而是说你们这些“富人”,把我们普通人都已经压迫地像屌一样贱了。所谓“自贱”和“自嘲”之争,无非是高低收入阶层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罢了。
 
 
王格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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