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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旁观组:小小葡萄干,一粒一世界。微信大义,亦是如此。我们来讲讲垄断那点事。
葡萄干,作为天价切糕的原料之一,为中国的国民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。美国人也喜欢吃葡萄干。他们将葡萄和各类水果做成果干,早餐佐以麦片和牛奶,既好吃又有营养,平时当作零食小吃,非常方便。
最近,小小葡萄干,惹上了大官司。
这事还得从八十年前的大萧条说起。作为拯救经济的“新政” New Deal 的一部分,1933年的农业调整法案 (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) 和1937年的农业营销协议法案 (Agricultural Marketing Agreement Act) 给予了联邦政府“管理农产品市场” (Federal Marketing Orders) 的权力,主要任务是通过补贴的方式限制农产品的供给,保护农产品价格。加州葡萄干也位列于受保护的三十个产品之中。当时,加州的葡萄干产量占美国的90%,世界的二分之一,产业牵涉到的利益很大。
1949年,葡管委 (葡萄干管理委员会 Raisin Administrative Committee) 正式宣告成立。委员会由47家厂商组成,外加一位葡萄干专业消费者。这个委员会决定每年向国内市场投放葡萄干的数量,生产者的超额产出一律没收。没收的葡萄干或是遗弃,或是倾销到国外市场。
葡管委的成立完全“遵循”民主模式,由厂商以公投方式通过。实质上,就是一个政府主导的垄断组织 (Cartel)。垄断的理由当然冠冕堂皇——农产品受天气和国际市场影响大,价格变动剧烈,限产保价,将使“谷贱伤农”的悲剧不再上演。
然而,既然是协同垄断,厂家众多,也难免有人会破坏联盟利益,向市场上偷偷增加供给。1943年著名的 Parker v. Brown 案,就是某种植商以反垄断的名义状告州农业厅长,要求兑现自己法案前已经签订的销售合同,结果事与愿违,被最高法院判决败诉。该案确立了州行为不受联邦法律管辖的权利 (State Action Immunity),认为厂商垄断罪不可饶,州政府的垄断就只属于正常管制,只要地域限制别搞得太厉害就行。
闷声大发财,需要智慧,需要克制,更需要激励。2004年,三名加州葡萄干农民又超卖,被罚款一百多万美元。他们召集了其它一些种植商,反诉农业部垄断 (Horne v. U.S. Dept. of Agriculture, 2012)。既然垄断对厂商有利,为何他们这次反而要起诉保护他们的农业部呢?精明的商人们,当然不会出错招,他们无非是打着“自由市场”的定义争夺自己的权益。葡管委用不着经常调调价格,预测一下世界各地的飞机事故,所以效率不高,一直处于亏空状态。他们答应将处理收购葡萄干的赢利部分返还给生产者,结果事实就是分文不给。譬如,2003和2004这两年厂商们损失的收成要达到47%和30%。这让厂商们感到很不公平。
这次,美国最高法院其实根本无须为这个市场的垄断和自由伤脑筋,现在他们考虑的就是让政府给强制收取的多余产出付点钱。纳税人,那就再帮帮为大家带来美味葡萄干的厂商们吧。
这不禁让人想起美国对糖业的补贴,可谓臭名昭著。据估计,美国的蔗糖进口配额,使得美国人均要为食品消费每年多支出7美元,总计成本高达20亿美元。然而,这仅仅能保护住糖业6500个工作机会的三分之一,相当于每留住一个工作机会,消费者要贡献43万美元。
微信,同样微言大义,触及了中国三大通信运营商的利益。中国的反垄断法到底是反垄断还是保垄断,尚未可知。不过关于这几家通信公司的垄断,社会上的批评从未间断。按理说,垄断厂商提不提价,看一下消费者的价格弹性就可以了。如果提了价,消费者还用得不亦乐乎,那顶着骂声直接调了就好。
那么,之所以这次先放出风来要对微信收费,看社会上的反应。一是还没摸清楚网民的反应和需求,需要多加试探,二是要与腾讯谈判,瓜分利益,三则是便于三家公司协同提价。人家成立一个垄断组织卡特尔都是悄悄地来。相比之下,中国国企的经营效率和才能其实并没有有些人想象中的那么低。
王格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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